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信息公示(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祁南煤矿)
发布日期:2024-01-03 16:20:21 浏览次数:436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祁南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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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祁县镇南 |
用人单位联系人 |
陈刚 |
评价报告名称 |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祁南煤矿智能选矸改造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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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陈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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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负责人 |
马剑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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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张旭升、刘曙杰、李谢军、马剑萍等 |
调查时间 |
2023.03.13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张旭升、张守忠、马剑萍、李玉露、刘曙杰、张守龙、李谢军等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03.21-03.23 |
实验室检测(分析)人员 |
王士军、黄亚北、葛令全、丁运、焦艳艳等 |
检测(分析)时间 |
2023.03.24-03.30 |
评价项目简介 |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祁南煤矿由兖州煤矿设计研究院设计,并于1988年经国家经贸委批准立项,1992年12月26日动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1998年5月开始试生产,2000年12月26日正式投产,设计生产能力为1.8Mt/a,2019年生产能力复核批准的生产能力为2.6Mt/a。煤矿经营范围:煤炭采掘、洗选加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销售、存储等。截至2019年底矿井累计动用资源储量5558.4万吨,累计采出量3212.9万吨;剩余资源储量47114.2万吨,可采储量24095.2万吨。 祁南煤矿位于淮北矿区宿县区南部,行政区划隶属宿州市祁县镇,矿井北距淮北市70km,距宿州市23km。本矿井交通较为便利,京沪铁路从井田内通过,北距宿州站约23km,东距芦岭站12km;青芦支线从矿井北部通过,矿井铁路专用线在青芦线宋庄站接轨;206国道宿(州)蚌(埠)段从矿井中部穿过,合徐高速公路从矿井西部通过,公路可直通徐州、阜阳、淮北等地。共有可采或局部可采煤层10层,分别为23、32、61、62、63、71、72、8、9、10煤层,其中32、72煤层为本矿主要可采煤层。矿井采用立井、分组集中大巷、分区石门的开拓方式。矿井目前有主井、副井、中央风井、西风井、北风井、东风井6个井筒,共划分为2个水平,一水平标高为-550m,二水平标高为-800m。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祁南煤矿智能选矸改造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改建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程项目)为改造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程,主要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程内容为选矸楼智能改建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程,对于原选矸楼进行联合改建,由原来的手选改造成智能矸选机进行分拣,该改建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程项目于2021年1月31开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建设,2021年4月30日竣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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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
①粉尘:煤尘; ②物理因素:噪声; ③微小气候:气温、气湿、风速、气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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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概述 |
1生产性粉尘检测结果分析 粉尘个体采样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作业人员(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进行个体粉尘检测;在生产单元选多名作业人员佩戴个体粉尘采样器,采集时间为8h。连续采集3天,去除空白对照样本后共6个有效样本。 在生产单元有代表性的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作地点设粉尘浓度检测点共9个,各检测点在可能浓度最高的三个时段采集粉尘浓度,连续采样三个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作日,去除空白对照样本后共采集162份有效滤膜。 检测结果: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及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其粉尘岗位合格率为100%。说明改建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程项目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可以有效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 2噪声检测结果分析 针对改建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程项目13个噪声作业点进行定点噪声检测,结合巡检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人的个体噪声测量值,本次检测的两个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种40小时等效声级噪声强度均符合GBZ 2.2-2007要求。 结合定点噪声检测结果,262皮带、振动布料器、干选机、破碎机、正弦筛、273块煤返回皮带机尾、211皮带转载、274矸石皮带转载点、251矸石皮带噪声超标,分析噪声超标原因为: 振动布料器、破碎机、正弦筛、干选机,属于高噪声、高振动设备,噪声本底值较高;皮带输送原煤含有大块的块煤和矸石,机械设备与其碰撞造成的噪声强度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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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建议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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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1、细化建设项目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等方面依托情况的调查; 2、补充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落实情况的调查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与评价; 4、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分析与调查; 5、完善专家组提出的其他修改意见。 |